各处室、各教学院(部)、教辅部门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科规〔2024〕3号)精神,现将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.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、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,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。
2.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,部委直属单位,省级以上研究机构、党校(行政学院)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。
3.就业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,需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申请青年项目,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(1989 年 6 月 20 日后出生),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(1984 年 6 月 20 日后出生)。考试研究专项申请教育部重点、一般和培育项目,需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
4.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(以上统称国家级科研项目)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。同年度申报 2024 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、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。
5.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,须在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中,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的联系和区别,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(出站报告)原件。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。
二、省教科规划办对各单位申报数量不作限制。申报人务必于6月13日17:00前完成平台材料信息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科技服务处
2024年5月27日